股利資訊

股利政策

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,應先提繳營利事業所得稅,彌補以往年度虧損,如尚有餘額應依法提列法定盈餘公積百分之十,並依法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

積;如尚有餘額,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,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,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紅利。由於本公司正值穩定成長階段,考量股東權益、公司

財務結構與長遠發展,股東紅利之總額應為累積可未分配盈餘百分之二十以上,其中現金紅利應不低於股東紅利總額的百分之十。

本公司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,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,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部份,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,並報告股東會。

 

經董事會通過擬議者
連結『 證交所公開資訊觀測站 』,
(請輸入公司代號或簡稱:『2114』或『鑫永銓』)

 

經股東會確認者
連結『 證交所公開資訊觀測站 』,
(請輸入公司代號或簡稱:『2114』或『鑫永銓』)

登入

本網站會在您的電腦中放置我們的Cookie,幫助我們優化網站介面與使用者體驗。您進入此網站及表示同意Cookies的使用。

OK